《白日之下》的故事靈感源自真人真事。透過記者深入調查和報道的過程,揭露殘疾院舍虐待案件,以及香港社福制度的重大缺陷。
電影雖然以「白日(Broad Daylight)」為名,日光日白,但是劇情和氛圍極度壓抑,觀眾全程難以感受如白晝般的舒暢,反而與擠在院舍中的院友們一樣,無法舒坦地喘一口氣。即使於劇終一刻,女主角凌曉琪(余香凝飾)重新看見曙光,觀眾藉她的視角身歷其境,難免仍然心有戚戚。
觀眾會想,到底記者偵查真相是一個過程,還是目標?
在電影中,傳媒工作者時常嘲諷那種追求社會公義的「使命感」,且常以結果為本的心態看待工作。之於各種的社會不公,他們用諷刺作為自我防衛的機制,試圖緩解一次又一次的失望,進而變得麻木。難道削平自己就是無可避免的結果?
跟許多人一樣,我們從接二連三的失敗經驗中不禁疑惑:倘若最終無法改變世界,不能扭轉現況,那麼所有努力形同付諸流水,豈不是「白做」?與其當一個西緒弗斯,倒不如一開始就省點力氣更好。
儘管口中如此說著,但記者們幹起實事來,還是盡力而為。他們一切的付出似乎都指向了社會公義的理想。
電影的後段揭示了章院長(林保怡飾)侵犯智力障礙的院友,最終卻被律政司撤銷控訴。每當我們目睹作惡者逍遙法外的時候,往往會高舉起報應論的旗幟,也許是要從「惡有惡報」的虛幻想像中尋求一絲安慰。
然而,在這個帶有宗教意味的過程中,我們所信奉的道德價值觀無法得到彰顯,難免會因此對人類和現實世界產生怨懟的情緒——尼采將這種憤恨(ressentiment)解讀成弱者無法對抗強者的心理狀態。這種思緒很有可能發酵成習以為常的無助和絕望,使人困在「做甚麼都了無意義」的被動思維裡。
電影的結局有一句畫龍點睛的對白:「不要因為做了一件對的事而內疚。」
關於孰對孰錯,我們大概心裡有數。不論善惡與否,沒有人能夠逃避自己所作的行為和後果。畢竟,世間因果循環的運作,從來都不是人類有限的智慧所能想像和推測。唯一能肯定的,就是回歸到自身行為的本質。我記得中學口試討論過一句老生常談的話:「勿以惡小而為之,勿以善小而不為。」導人向善的大道理人人皆知。堅持行善或拒絕作惡可以是種選擇。其實,躲進兩者之間的縫裡也是一種選擇。
奢望憑藉自身微薄如塵埃的力量改變這個偌大的世界,原也是一個自大的想法。姑且綜觀歷史,人類本來就如西緒弗斯,總是重複同樣的錯誤;我們已經汲取過類近的教訓:「已有的事必再有,作過的事必再作;日光之下並無新事。」(傳道書 1:9)。
乍看起來,世界在白日之下確實顯得灰暗,甚麼都不做固然是個合理的選擇。但要是還有餘裕的話,我們也可選擇把該做的事先做了再算,縱使最終只是白忙一場。